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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分類清單

資本支出

教育部計畫

  • 教育部補助計畫哪些經費不能核銷?

    1.人事費。但因特殊需要,經教育部同意者,不在此限。

    2.內部場地使用費。

    3.行政管理費:包括機關、學校或團體內部之水電費、電話費、燃料費及設備維護等費用。

    4.教育部人員及學校內部人員不得支領項目:
    出席費、稿費、審查費、工作費、主持費、引言費、諮詢費、訪視費、評鑑費。
    惟實際擔任授課人員得依內聘講座標準支領鐘點費。

  • 教育部委辦計畫哪些經費不能核銷?

    1.參與委託研究計畫之教育部人員酬勞。

    2.與計畫項目不符之費用或墊撥款項。

    3.未經教育部書面同意,逕行歸墊教育部委託計畫核定前之開支。
    4.購置受委託人或監督機關行政事務設備(如:影印機、傳真機、電腦設備)。

    5.招待應酬費用、罰款、貸款利息及各種私人用款。

  • 教育部委辦計畫請領人事費需注意哪些事項?

    1.不得重複支領本計畫酬勞。

    2.委辦案已按月支領固定津貼者,不得重複支領本計畫之其他酬勞。

    3.委辦案專任研究助理不得再兼任教育部或其他機關委託之計畫。

  • 教育部計畫經費流用規定為何?

    1.各計畫人事費及行政管理費不得流入(除經教育部同意)。

    2.資本門經費不得流用至經常門。

    3.經常門經費不得流用至資本門(除經教育部同意)。

    4.委託研究計畫經費除人事費與行政管理費外,業務費及雜支得以20%範圍內自行流用。

  • 教育部計畫經費結報規定為何?


    核定執行期間屆滿後2個月內,檢附下列相關資料辦理結報:
    成果報告、經費核定文件、收支結算表、應繳回之計畫款項。

  • 教育部計畫經費結餘款規定為何?

    1.實施校務基金學校,納入校務基金。

    2.未執行項目之經費,全數或按原補助比率繳回。

  • 計畫已核定但款項未撥入時可否請學校先墊款?


    計畫執行期限開始,但款項尚未撥入,需由學校先行墊支時,請填「接受委辦及補助計畫經費墊支申請單」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