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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有關本校辦理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經費編列及報支相關規定,請查照。
一、依教育部115年8月17日臺教會(三)字第1154400
二、教育部廢止「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
三、前開要點廢止後,
(一)膳費:
1、參加對象主要為校內人員者,每人每日膳費於早餐八十元,午、
2、參加對象主要為校外人士者,每人每日膳費上限為六百元,
3、辦理國際性會議及研討會(不包括講習、訓練及研習),
4、經費來源以自籌收入支應者,
5、教育部於115年8月17日前已核定且尚在執行期間之補捐助
(二)交通費及住宿費:
(三)場地選擇優先順序:
1、內部場地。
2、公設場地。
3、其他外部場地。
(四)辦理限制:
1、不得攜眷參加。
2、除必要頒發之獎品外,
(五)接受其他機關(構)計畫經費者,其經費之編列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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