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26日臺教會(四)字第1150030029號函暨行政院主計總處115年3月19日主預字第1150100739號函辦理。 二、旨揭彙編內容已登載於主計總處網站(https://www.dgbas.gov.tw/主要業務/政府預算/解釋彙編項下),後續如有修正相關規定或新增釋例情形,將更新於該總處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