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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教育部來函「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4點附件2,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28日以臺教會(三)字第1144400283A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依教育部114年4月28日臺教會(三)字第臺教會(三)字第1144400283B號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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