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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派出國時如有一日內跨越兩地區或兩地區以上者,其生活費應以何地為計算基準?
奉派出國時如有一日內跨越兩地區或兩地區以上者,其生活費請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附註2,公差人員一日內跨越兩地區或兩地區以上者,其生活費日支數額均以當日留宿之地區為列支數額,不得重複之規定辦理。
(96年6月版#618主計月刊「主計長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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