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補助計畫
科技部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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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用研究人力應注意之迴避規定為何?
研究人力應迴避進用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及姻親。(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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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或在學學生可否擔任國科會補助計畫專任助理?
1.在職或在學學生不得擔任國科會補助計畫專任人員。
2.具有專職工作者,不得再擔任臨時工。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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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助理人員每月支領工作酬金最高標準?
大學學生8,000元、碩士班研究生12,000元、未獲博士候選人資格34,000元、已獲博士候選人資格38,000元,均不得低於每月6,000元。連結網址:https://irdnew.nkust.edu.tw/p/412-1010-8974.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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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期計畫可否提前支用?
多年期計畫(如為3年期計畫),3年計畫執行期間,計畫主持人如因研究計畫需要,擬將第2年或第3年計畫經費清單核列之項目提前支用者,得循校內行政程序核准後,於原撥付之款項內調整支用。(國科會95年8月28日臺會綜二字第0950044846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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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辦理流用及變更應如何處理?
1.循校內程序核准:
(1)同一補助項目內之支出用途變更(如:研究主持費變更為專、兼任助理酬金或臨時工資)。
(2)增列五萬元以下研究設備費。
(3)與其他補助項目互相流用(如:國外差旅費累計流出及流入數額在50%以內者)。
(4)多年期核定清單核列項目提前年度支用。2.函報國科會核准:
(1)增列原未核定項目(增列五萬元以下研究設備費除外)。
(2)國外差旅費累計流出及流入數額超過50%者。
(3)追加經費。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專第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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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人員執行國科會計畫可否支領出席費、稿費、審查費及講座鐘點費等酬勞?
執行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時,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計畫內相關人員均不得支領出席費、審查費,但校內非計畫相關人員支援計畫相關之會議、講座課程或文件資料撰稿、審查等,得於彈性支用額度內列支出席費、稿費、審查費或以外聘人員標準支給講座鐘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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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計畫相關人員可否出差?
非計畫相關人員不得報支差旅費;如需請無支薪之計畫人員出差,由計畫主持人循校內行政程序核准後辦理。 -
國外差旅費因故未出國,其未支用經費要繳回國科會嗎?
如核定之國外差旅費未動支且未流用,應將款項全部繳回國科會;已支用後之賸餘數,如因研究計畫需要,須流出至其他補助項目時,則依流用規定辦理。 -
未購置研究設備費核定項目,其為支用經費是否須繳回?
研究設備應按核定清單項目購置,未購置之餘款應繳回國科會,非核定或未依規定程序變更之項目不得報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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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經費(含管理費)不得報支之項目有哪些?
1.與研究計畫無關之開支或非執行期限內之開支。
2.與國科會補助經費無關之任何墊撥款項。
3.購買土地或本校庫存之物資及現有之設備。
4.慰勞或餽贈性質之支出。
5.交際應酬費用(因研究計畫需要召開會議而逾用餐時間所提供之餐點除外)、罰款、贈款、捐款及各種私人用款。
6.建造購買或租賃房舍車輛、房舍及傢俱之修理維護等。但為研究計畫需要且符合支出用途者,不在此限。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第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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