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分類清單
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
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
-
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之規定為何?
場地之選擇:
場地選擇優先順序:
1.內部場地。
2.公設場地。
3.其他外部場地。
膳費標準:
1.參加對象主要為校內人員者,每人每日膳費於早餐八 十元,午、晚餐各為一百五十元,茶水五十元範圍內 供應,其中辦理期程第一天(包含一日活動)不提供 早餐。
2.參加對象主要為校外人士者,每人每日膳費上限為六 百元,公設場地依其一般收費標準。
3辦理國際性會議及研討會(不包括講習、訓練及研習 ),每人每日膳費一千元,公設場地依其一般收費標 準。
(備註:以本校五項自籌收入支應會議講習訓練及研討(習)會與學術交流產學合作之膳宿及交通費用,請依本校「五項自籌收入支應會議講習訓練及研討(習)會與學術交流產學合作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無法核銷之經費:
1不得編列紀念品、禮品或宣導品之經費。但必要頒發之獎品及依國際禮儀致贈外賓之禮品,不在此限。
2.參加各類會議、講習、訓練及研討(習)會之人員,不得攜眷參加。
邀請國外學者專家與會之規定:
膳宿費以外,再支給外賓其他酬勞者,其支付費用總額不得超出行政院所定「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台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規定。
-
參加各項訓練或講習報支費用需注意哪些事項?
1.訓練機構每日已提供住宿者,僅補助交通費。
2.訓練機構未提供住宿者,參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之規定,核給往返之交通費、住宿費(檢據核銷)。
3.以公假登記參加屬訓練或講習性質之各項研習會、座談會、研討會、檢討會、觀摩會、說明會等有關往返交通費及宿費均比照前述原則辦理。
-
訓練機構調查受訓人員之膳宿需求,受訓人員勾選不用膳宿者,其受訓補助如何報支?
訓練機構以提供必要之住宿,受訓人員選擇不住宿者,不予補助住宿費。